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保护管理工程)(ESXE-202411QT-004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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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XE-202411QT-00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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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保护管理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4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宣恩长潭河、椿木营、沙道沟等乡镇。 建设规模: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护管理工程采购。该项目涉及管护点、哨卡修缮(修缮棕溪、白水、小卧龙3处管护点,总面积240m2;修缮黄柏营、斑竹园、甘露村、王家山村和龙潭村5处检查哨卡,总面积400m2。);管理性标识(建设指示性标识牌50块、警示性标识牌50块、大型标示牌12块、智能语音提示牌30个);电子围栏(建设增强型电子界桩242个、旗舰型电子界桩4个,主要布设在保护区功能区界及人流车流较大的交通路口);野生动物救护(购置野生动物救护转运笼5个);巡护道路修缮(修缮保护区简易道路28.421km、巡护骑步道8.034km)。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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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图纸、项目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含各类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7305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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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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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2)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企业类型为:建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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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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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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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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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恩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e.eszggzy.cn/xe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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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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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