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秭归县茅坪镇长岭水厂管网延伸工程EPC总承包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5】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额申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茅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秭归县茅坪镇长岭水厂管网延伸工程EPC总承包,建设地点为秭归县茅坪镇兰陵溪村、中坝子村、松树坳村、银杏沱村、金缸城村、长岭村、花果园村、月亮包村、陈家冲村、九里村、陈家坝村、建东村等12个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蓄水池工程、管网工程、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
秭归县茅坪镇长岭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设计部分
根据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完成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协助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服务等;
2)采购部分
按照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完成项目范围内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伴随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以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3)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完成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以及伴随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管理,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资料整理和档案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3履约期限:
本项目总工期15个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实施,履约期限以设计任务书和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4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目标: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企业主要负责人须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上传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采购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各一人: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本单位,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同时提供2024年12月-2025年2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上传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4)其他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须按照宜水发[2024]3号《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在开工前配备齐全并到岗履职;(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2。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4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11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5年4月2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秭归县茅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四路
联 系 人:宋宇
联系电话:181624023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车管所底商1号
联 系 人:尤兴波
联系电话:18062379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