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江水源可再生能源站示范项目(商务区六期管网工程)EPC总承包(HBSJ-202008FJ-109009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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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008FJ-10900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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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江水源可再生能源站示范项目已由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8-420102-44-03-01079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新星滨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汉新星滨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江水源可再生能源站示范项目商务区六期输配水管网工程,为商务区二七桥以北区域(六期)各地块用户提供冷热输送。本项目为夏季供冷、冬季供热的两管制空调管网工程,具体设计参数为:夏季4℃(供)/12℃(回),冬季:50℃(供)/42℃(回);管网为闭式循环系统,与前期管网设计压力保持一致为0.8MPa,管道及阀门附件均采用PN1.0MPa。输配水管网敷设包括输配水管道管廊架空敷设和管廊外道路下直埋敷设两种方式。建设内容是DN400-DN900的能源管(热力管)及管网附属设施(支架、阀门、阀门井),供能面积约62万㎡。 本次输配水管网工作内容为中山大道与徐州路交界处管廊至商务区六期各用户地块红线外1米,包括设计、施工、采购、调试工作等。其中管廊内管道架空敷设段自中山大道与徐州路交界处为起点,终点为中山大道临近江岸街交界处出口;管廊外市政道路下直埋段为中山大道临近江岸街的管廊出口(出口有三处,分别临近P11-2、P20-1、P12-2地块)至各用户地块红线外1米(具体设计范围详见附图),用户红线地块内输配水管网及换热站由用户负责投资、设计、建设,需满足《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江水源可再生能源站示范项目用户设计技术导则》要求。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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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江水源可再生能源站示范项目(商务区六期管网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含施工图预算)、采购、施工,即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所有建设内容设计及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缺陷责任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10 合同估算价:940.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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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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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级)。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满足①或②其中一项业绩要求即可:①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900万元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②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担过一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9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以及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9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设计、工程总承包(EPC)和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空调)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②担任过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投资额不少于9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满足相应资格条件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
(2)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空调)执业资格。
3.1.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3)联合体各方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任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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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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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3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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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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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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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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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