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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运动场地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HBSJ-202505SZ-005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5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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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室外运动场地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HBSJ-202505SZ-005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05SZ-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室外运动场地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财函【202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
     建设规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室外运动场地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拟对北苑田径运动场及学校部分室外运动场进行维修改造。本项目室外运动场地升级改造涉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北苑田径运动场(含足球场、沙滩排球场、匹克球场、照明等配套)、南湖校区环湖网球场(4片)、南湖校区环湖排球场(4片)、南湖校区环湖篮球场(9片)、南湖体育馆东侧排球场(3片排球场);总改造场地面积3万多平米。
     其他: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室外运动场地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涵盖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含档案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5日
     合同估算价:1151.18万元
  2.3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①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土建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需持有培训证或上岗证或资格证(其中安全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上述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④技术能力要求:依据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关于加强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建设管理的通知》等规定,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混合型跑道、人造草、硅PU、弹性丙烯酸合成材料面层的型式检验报告。提供具备“CMA”或“CNAS”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合格型式检验报告,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报告查询截图(网址:http://www.cnca.gov.cn/)和第三方检测平台出具合格有效的型式检验评价证书(带二维码,可验证)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等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5财务要求:①申请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的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②申请人用于申请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00万元。(流动资金附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信贷证明应采用相关银行出具的格式。)
    3.2本标段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15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7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地址:
洪山区文荟街76号南湖星光时代21层11号
    邮编:
430073
    邮编:
430070
    联系人:
余汉刚
    联系人:
陈剑、叶文慧、李木子、郑刚
    电话:
027-88386186
    电话:
027-8771919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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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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