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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路新能源综合服务站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红星路新能源综合服务站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JZSJ-202506FJ-02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30 15:20
红星路新能源综合服务站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红星路新能源综合服务站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JZSJ-202506FJ-023001001)招标公告 2025-06-30 15:20:04.0 10aa9004-56d6-4be6-8e12-e92e18733cc1 003001003 a1aaea54-660e-4d9e-8a41-cf94c10199b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红星路新能源综合服务站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红星路新能源综合服务站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JZSJ-202506FJ-02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506FJ-0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星路新能源综合服务站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1-421002-04-01-77267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和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荆州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荆州市沙北区荆沙大道与红星北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8066㎡(约27.13亩),拟建设1栋停车楼及配套商业楼,其中停车楼面积约16224㎡,商业楼面积约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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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从项目启动、前期工作配合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完毕的监理工作。包括本项目全过程监理,从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服务阶段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180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450日历天,相关服务期730日历天。
建筑安装工程费:7000.0 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监理合同签订或工程验收证书颁发或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备案证书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提供监理合同和工程验收证书或竣工备案证书)(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财务会计报表,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2、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人员各类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过程结算:3.1 监理过程结算的节点(1)以乙方出具的工程施工进度报告作为支付依据,根据施工进度计算监理费后,按照进度的80%进行支付(扣除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扣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按照审定金额重新计算监理费后支付剩余监理费(完成委托人要求的全部监理服务)。3.2价款的计量计价方式:以监理人的监理投标报价除以委托人招标时监理费最高限价(68.4万元)为中标折扣率,此折扣率为固定折扣率。最终监理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以工程结算审计金额(如经荆州市审计局审计的,以荆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为准;如未经荆州市审计局审计的,以委托人或委托人主管单位指定的结算中介机构出具的结果为准)为基数和相应规则计算后的50%再乘以固定折扣率重新计算。3.3价格调整方法:无。3.4预付工程价款:无。3.5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限:价款支付方式按监理人开具的合法合规的发票进行网银转账支付。每个支付时限为每个节点后的15天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一)招标文件中第4部分“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二)招标文件中第5部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 07 月25日0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2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 6.3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4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827155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州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市荆州区景明观路128号旅游咨询中心三楼
地址:
武昌区杨园街纺机路29号万科金域华府B
邮编:
434000
邮编:
430063
联系人:
鄢工
联系人:
谢工
电话:
18827511993
电话:
1867291779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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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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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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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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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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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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