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小溪塔移民安置区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农经【2025】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环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小溪塔街道姜家庙村
2、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水源工程、水厂工程及配水工程。具体包括:
(1)水源工程:修建挡水堰1座,河道清淤疏浚54106平方米,护岸1038米,防护围网218米,重建阻洪桥1座,修建取水泵站1座并配套输水管道600米。
(2)水厂工程:重建水厂1座。
(3)配水工程:铺设配水管道9550米
3、招标范围:为夷陵区小溪塔移民安置区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提供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以及完成相应审查报批工作等。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通知为准。
4、质量目标:勘察、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深化勘察、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勘察、设计理念,清晰地表达勘察、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6、服务期限:在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时限内分阶段分别提交成果文件并报批,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
①勘察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勘察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②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5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退休返聘人员需上传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0日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09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 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 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 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标会
1、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事处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平湖大道2号
联系人:许主任
电话:1558798923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环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湖路25号A区13号楼二单元5楼
联系人:张盼、李闯
电话:0717-6903006、15997575775
十、行政监督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 149 号
电话:0717-7822622
综合监管机构: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夷陵区发展大道 111 号
电话:0717-7822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