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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州清江流域支流酉水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项目(咸丰县2025年)(ESXF-202509QT-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9 17:21
湖北省恩施州清江流域支流酉水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项目(咸丰县2025年)(ESXF-202509QT-001001001)招标公告 2025-09-09 17:21:22.0 3df32cc5-70a7-4de4-81ba-952b08951a3c 003001003 2f70551d-729a-4bbc-93b6-978f997fc01f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省恩施州清江流域支流酉水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项目(咸丰县2025年)(ESXF-202509QT-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202509QT-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恩施州清江流域支流酉水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项目(咸丰县2025年)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捌万元整 (小写:80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 ”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
  建设规模:项目拟实施退化林修复49700亩,封山育林1400亩,蓄水池66座、沉沙池66座,截排水沟2681米(具体以湖北省发改委批复的作业设计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省恩施州清江流域支流酉水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项目(咸丰县2025年)施工设计图纸及答疑、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20
  合同估算价:67356100.00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67356100.00元(最终以恩施州财政局的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市政项目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表(报告)。 3.1.4(1)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2)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书)。(3)拟任项目“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持有市政工程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材料员: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①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②均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3.1.5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 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 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 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将被否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 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采用“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方法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xf.eszggzy.cn/x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宋先生、吴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0718-6823308 0718-6023518
  备注:
  招标人:咸丰县林业局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03号   代理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5号
  招标人邮编:445600   代理邮编:445600
  招标人联系人:宋先生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823308   代理联系电话:0718-6023518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咸丰县林业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03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6822042
2025年09月0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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