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刘集地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5-12-02 22:00
武汉市新洲区刘集地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监理
2025-12-02 2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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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建编号: |
4201xzsw20250924001P |
| 报建名称: |
武汉市新洲区刘集地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511251251137085 |
| 招标项目名称: |
武汉市新洲区刘集地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监理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问津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王伟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中情 |
招标联系电话: |
18086487090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李鸣、邹倪珂、潘登、朱文斌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327231826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武汉市新洲区刘集街道及三级沟(大渡闸-问津大道段) |
| 招标类别: |
工程服务招标 |
| 招标内容: |
监理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完成本工程监理,即项目设计期、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质保期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自 EPC 总承包单位确定后全过程监理直至交付使用。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 EPC 实施阶段的设计、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协调。监理人按国家及武汉市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规程、规定,实施从设计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以及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对本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合同及其他相关附件约定。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45.000000 |
立项批准文号: |
新发改投〔2025〕365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81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示范文本(评审制)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5-12-02 22:00 ~ 2025-12-15 10:00 |
| 投资总额(万元): |
145.000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 评标办法: |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资格。
3.2 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包)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包)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包)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包(适用于分标段/包的招标项目)。
3.5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
3.6其他要求(含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等): 1、投标申请人近5年内(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或者监理业务手册注明完成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监理业务手册(注明完工时间)等,其中招标的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的项目附合同协议书。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2、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①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证书;②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监理业务手册(注明完工时间)等,其中招标的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的项目附合同协议书。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③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提供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的承诺(格式自拟);
3、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
4、人员社保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有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信誉要求:其他内容详见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附件:“附件:申请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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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当通过详细评审的申请人过多时,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7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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