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地产·光谷华府项目新建住宅专用配套电力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2026-09-01 20:00
国华地产·光谷华府项目新建住宅专用配套电力工程总承包(EPC)
2026-09-01 20:00:00.0
3d33fa82-f448-49a2-b8e4-942d2b5bc610
003001003
2e2ca1ab-589f-40a5-9b0d-552c93640e61
| 报建编号: |
4201192410100001 |
| 报建名称: |
国华地产·光谷华府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609011259261012 |
| 招标项目名称: |
国华地产·光谷华府项目新建住宅专用配套电力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国华科创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许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
| 招标人联系人: |
徐鹏程 |
招标联系电话: |
18062083739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代亚雯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502720670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流芳园横路以北、和风街以南、豹溪路以东、新荷路以西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20KV配套电力,为满足国华地产·光谷华府项目新建住宅专用配套用电需求,本工程高压供电答复单供电容量共计3815kVA。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978.586517 |
立项批准文号: |
2410-420118-04-01-335632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8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有关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6-09-01 20:00 ~ 2026-09-24 09:59 |
| 投资总额(万元): |
978.586517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 评标办法: |
(适用于评定分离)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电力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新证,2025年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或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电力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老证,依据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未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继续有效))资质,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业绩时间:施工业绩及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文件颁发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设计业绩和至少一个类似施工业绩或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设计业绩或类似项目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或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900万元的电力工程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文件(设计项目除外),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证明其工程投资金额的,还需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的任务职责分工。(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5)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4、拟派项目经理承诺书:提供项目经理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6、施工负责人: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②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7、人员社保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 备注: |
1、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①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以上资格要求之一;②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业绩时间:施工业绩及工程总承包业绩、监理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文件颁发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900万元电力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文件(设计项目除外),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证明其工程投资金额的,还需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③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3、企业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申请人提供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5、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件:“附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7、本项目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027-65770441、027-65770900、4006111959,联系人:高工。
8、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开标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
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外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
我要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