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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利川市湖碧凼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8 15:25
湖北省利川市湖碧凼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025-09-08 15:25:00.0 1e865bda-2271-4f99-b021-48c33d142f26 003004001

湖北省利川市湖碧凼矿区建筑石料用灰

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矿业权出让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3466 号)、《湖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鄂财综规〔2024〕2 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完善出让登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4〕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湖北省利川市湖碧凼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利川市湖碧凼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二)地理位置:矿区位于利川市城区北西320°方位,直距约6.3千米,行政区划隶属利川市凉雾乡铁炉寨村(原青龙山村),矿区北侧有矿山隧道与318国道相连,距离约0.9千米,交通条件便利

(三)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四)出让年限:19年(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五)生产规模:150万吨/年。

(六)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七)开采范围:矿区面积0.425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1460米至+1245米,矿区由11个拐点圈定,具体如下(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

拐点

X坐标

Y坐标

1

3357763.46

36586002.27

2

3358089.03

36586263.94

3

3358078.34

36586315.63

4

3358096.52

36586544.11

5

3358036.66

36586768.85

6

3357959.59

36586748.85

7

3357946.15

36586847.95

8

3357496.51

36586808.30

9

3357459.93

36586368.50

10

3357549.59

36586200.04

11

3357547.47

36586036.10

(八)资源储量:根据中南冶勘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湖北省利川市凉雾乡湖碧凼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复绿方案》及专家审查意见,本次该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出让资源量为2857.1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288.1万吨,控制资源量1472万吨,推断资源量1097万吨。

二、出让方式

本次采矿权出让采取无底价挂牌出让方式,竞买人通过网上申请、网上报价和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由应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竞买人竞得;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挂牌底价的,不成交。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和前期工作费用、竞买保证金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3293万元。

(二)报价及限时竞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三)本采矿权前期工作费用包括:开展地质勘探和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费用134.5万元,采矿权出让收益及净残值评估费用13.4万元;前期工作费用共计147.9万元纳入挂牌起始价,由竞得人直接支付

(四)为规范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交易过程,确保矿业权交易顺利进行,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人须在报名前缴存挂牌起始价10%的竞买保证金即329.3万元(开户名:利川市财政局财政专户,账号:1901 0012 0100 0177 26,开户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川支行)。挂牌成交的,竞得人按成交结果和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及支付采矿权前期工作费用和净残值款项后退还竞买保证金;未竞得人将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挂牌未成交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竞买保证金。如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未按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及支付采矿权前期工作费用和净残值款项的,视为违约,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提请利川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重新挂牌出让。无论挂牌成交与否,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符合采矿权申请条件或者受让条件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竞买人须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并下载加盖公章;竞买人须提交向利川市财政局财政专户缴存的329.3万元竞买保证金票据。

五、交易平台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文件规定,本采矿权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hbggzypm.cn:8000/index.do)进行公开挂牌交易,由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挂牌出让。

六、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采矿权挂牌出让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hbggzypm.cn:8000/index.do)进行,竞买人可登录该系统浏览《湖北省利川市湖碧凼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利川市矿网挂〔2025〕2号)及附件、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七、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在网上参加竞买活动前,需带上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公司印章前往恩施市民之家旁汇通广场13栋1楼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竞买资质审查材料和参加竞买。

(二)数字证书ukey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首页的“交易指南”及“政策法规”中《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规则(试行)》。

(三)资质审查材料的递交上传请参阅《湖北省利川市湖碧凼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八、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个工作日,2025年729日至2025年825日;

(二)提交资质材料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8 2617时整;

(三)网上挂牌时间:10个工作日,2025年 8260时整至2025年9812时整。

(四)如该采矿权在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有2人及以上报价的,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网上挂牌截止前5分钟,交易系统自动提示并开始5分钟倒计时周期,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的,交易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竟买人进行新一轮竟价,并按此方式顺延,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

九、注意事项

(一)利川市湖碧凼矿区山林、土地共计1564.95亩已全部完成流转,流转金额863.728万元;同时矿区周边300米安全距离内所涉18栋构建筑物已全部拆除,补偿金额为991.489万元。上述款项共计1855.217万元由竞得人支付,凉雾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处理。

(二)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完善出让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关于“净矿”工作程序的规定,出让矿区范围内原采矿权主体利川市腾龙矿业集团万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山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号:C4228022015127130140655)灭失后所遗留的固定资产净残值为2529.633万元,由竞得人支付给利川市腾龙矿业集团万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若利川市腾龙矿业集团万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参与竞买且竞得该采矿权,则不必支付净残值款项。

三)根据《利川市腾龙矿业集团万峰建材有限公司青龙山采石场闭坑地质报告》,原采矿权主体利川市腾龙矿业集团万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山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号:C4228022015127130140655)剩余有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95.09万吨,不纳入净残值评估范围。无论利川市腾龙矿业集团万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是否与竞买和参与竞买是否竞得该采矿权,均承诺主动放弃剩余有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95.09万吨的所有权。竞得人不需要支付该剩余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补偿款项。

(四)根据《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水利厅 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鄂财综规〔2024〕2号)文件要求,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首次征收比例为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均摊征收年限为首次发证时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均摊年限不足1年的部分按1年计算)。

(五)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需向市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矿区建设用地手续、向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及获得其他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实施开采。本次采矿权出让成交后,办理矿区建设用地手续时所用指标由利川市人民政府无偿提供,待该采矿权出让合同期限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并完成生态修复后(原则上矿区范围内坡度250以下的土地优先复垦为耕地)所产生的耕地指标应无偿交还利川市人民政府。

(六)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需到凉雾乡政府、铁炉寨(原青龙山村)委会就山林、土地及矿区300米范围内构建筑、道路交通等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矿山开采所涉相关情况。本采矿权出让后涉及的山林、土地、矿区300米范围内构建筑、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道路建设等,由竞得人按照自然资源、应急、林业、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并协调好矿山开采与周边居民、生产经营单位的关系。如因相关手续不齐或矿山关系协调不到位等因素导致矿山无法按时办理采矿登记及开工建设的,其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文件要求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应立即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省级验收。

(八)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湖北省利川市湖碧凼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出让文件如有变更,以发布的变更说明为准。

十、违约惩戒措施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文件规定,为避免竞买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竞得采矿权后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未按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及支付采矿权前期工作费用和净残值款项的,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要求,将按照其第二款“联合惩戒措施”第一条“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相关规定对违约竞得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风险提示

(一)矿业投资属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影响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请竞买人认真考察,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慎重决策。

(二)对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竞买人提交资质审查材料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出让文件,资质审查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无异议。

(三)本公告解释权为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18-7289568   

 

           

 

              

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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