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国有坪坝营林场2024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第二批设计拟采伐林木资产拍卖公告
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5年12月05日10:30时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咸丰县国有坪坝营林场2024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第二批设计拟采伐蓄积13118立方米、出材量约为7543立方米的林木资产标的拍卖。标的详情见下表
单位:公顷、立方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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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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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区地点 |
作业设计小班号 |
采伐面积(公顷) |
树种 |
采伐蓄积(立方米) |
出材量(立方米) |
评估价值(元/立方米) |
拍卖 参考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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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 坝 营 |
坪 坝 营 |
47-77(共31个小班) |
168.73 |
杉木 |
3155 |
1814 |
320.57 |
5805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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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杉 |
9907 |
5697 |
289.99 |
16520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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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松 |
55 |
32 |
145.09 |
53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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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3118 |
7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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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8020.00 |
注:标的数量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若实际移交数量少于成交数量,不影响已成交的结果。
二、标的拍卖参考价、加价幅度、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金额
计价单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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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拍卖参考价 (元) |
加价幅度 (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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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坝营 |
2240000.00 |
5000或5000 的整数倍 |
2285000.00 |
300000.00 |
注:1、拍卖师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2、成交价经确认后,按各树种参考价值所占拍卖起始价的比例核算各自的成交价格及成交单价。
三、竞买人资格及报名手续
凡有意竞买者,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章、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到账的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没有被列为严重失信人员名单(附相关证明)。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竞买人可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04日到我公司(湖北恩施州明丽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恩施市工农路锦绣名城149号)领取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12月04日16:00 时前持有效相关证件和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申请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4日16:00 时,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意向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到标的现场查勘标的,并可向委托人了解标的详情,我公司不集中组织踏勘标的。拍卖人按标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7771750307。
五、特别说明:
1、意向竞买人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决定是否参加竞买。若决定竞买,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竞买人一经递交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瑕疵情况已全面了解和接受,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成交后,买受人自行采伐、集材、运输木材。买受人自行承担采伐、集材、运输等相关费用,并对安全负责;买受人须依法自行负责办理木材经营、运输所需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买受人须承担木材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安全责任。竞买人报名应详细了解情况,若因买受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3、成交价款缴纳:拍卖成交且签订销售合同后,将优先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拍卖人应收佣金,剩余部分转为成交价款,由拍卖人划转至委托人(出让方)指定账户,成交价款的余款及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后3日内一次性缴清。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款;
4、本次拍卖会处置木材以委托人和买受人签订伐区拨交单视为正式移交,买受人自行采伐、集运木材,严格区分大小头一致堆码后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在集材地检尺,签署检尺确认单确认数量。移交前标的物的保管及安全责任由委托人承担,标的移交后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由买受人负责,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看护、防火、防盗、防范自然灾害等) 均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需按相应标的缴纳履约保证金,确保在采伐、集材、运输施工过程中按作业设计、采伐木标记和相关规程施工,如违反作业设计、采伐木标记及相关规程作业,将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经委托人对施工作业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如未经检尺确认买受人转移木材的,一经发现,委托人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6 、木材的检验方法 :按国标原木检验GB/T 144-2024执行。木材材积:按照原木材积表 GB 4814-1984 执行。
7、买受人不得在林场所有范围内加工、存储木材。
8、 因买受人装载、运输木材而产生的道路维护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转移标的须自行负责上车、运输,因买受人上车、运输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买受人装载、运输木材过程中需要使用第三方资源(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土地等)的,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并承担责任。
9、拍卖标的采伐、集材、运输过程中,买受人必须加强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如因买受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拍卖木材的数量为作业设计的理论数据,最终数量以实际检尺为准。
六、竞买及履约保证金账号:
缴纳方式:转账汇款
收款单位:湖北恩施州明丽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红江支行
银行账号:42050172600100001360
缴纳用途:缴纳标的竞买保证金228.50万元,履约保证金30万元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 16:00 时止。
七、其他相关事项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咸丰县国营坪坝营林场(委托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7771750307
湖北恩施州明丽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071332009、13986849891
湖北恩施州明丽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