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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红安县龙王山矿区建筑用角闪岩、片麻岩矿采矿权

发布时间:2025-11-2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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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红安县龙王山矿区建筑用角闪岩、片麻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矿网挂〔20256

 

为促进矿产资源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湖北省红安县龙王山矿区建筑用角闪岩、片麻岩矿采矿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矿业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名称:湖北省红安县龙王山矿区建筑用角闪岩、片麻岩矿采矿权

出让编号:矿网挂〔20256

(三)地理位置:红安县华家河镇邹集村、西张家村

(四)开采矿种:建筑用角闪岩、片麻岩、大理岩

(五)出让年限:20.9年(含基建期1年,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六)生产规模:250万吨/年

(七)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八)开采范围:矿区面积0.3275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

拐点号

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X坐标

Y坐标

1

3478014.66

38546685.71

2

3477717.38

38546844.02

3

3477411.82

38546834.14

4

3477309.03

38546698.28

5

3477253.13

38546338.07

6

3477475.07

38546288.90

7

3478068.30

38546471.04

开采标高:+242-+52m

(九)资源储量:经估算,本次挂牌出让的资源量为角闪岩、片麻岩、大理岩矿探明、控制、推断资源量总量为1994.32万立方米(5898.62万吨);可综合利用的弱风化层(片麻岩)31.14万立方米(86.26万吨),夹石64.49万立方米(192.17万吨)。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出让人: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交易机构: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黄冈市城东新区永安路特1号

交易平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黄冈市城东新区永安路特1号

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pm.cn

三、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企业法人。

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四、挂牌起始价和增价幅度

本采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亿玖仟肆佰肆拾肆万玖仟柒佰元整(小写194449700.00元)

报价及限时竞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五、竞买保证金

(一)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须交纳竞买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玖佰万元整(小写3900.00万元)。

保证金应在提交资质材料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交纳凭证同资格审查资料一同提交如下(未竞得的,所缴纳的款项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开户单位: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湖北红安农村商业银行东上店支行

   号:82010000003885486

六、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采矿权挂牌出让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https://www.hbggzypm.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意向竞买人可登录该系统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七、竞买申请

意向竞买人在网上参加竞买活动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录产权交易平台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竞买资质审查材料和参加竞买。

CA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的“交易指南”及“政策法规”中《湖北省矿业权出让交易实施细则》。

资质审查材料的递交上传请参阅竞买须知。

八、相关时间规定

公告时间:2025092620251029日;

提交资质材料截止时间:2025111216时;

网上挂牌起止时间:202510308202511131000分。

如该采矿权在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有人报价的,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

九、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矿产资源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对于采矿权,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竞买人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出让区块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申请参加挂牌出让,即视为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对拟出让区块现状已充分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开采过程中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原、水库、河道、通讯光缆、电力设施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的限制。

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出让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部分重叠,竞得人需遵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有关规定。

十、相关事宜

(一)该采矿权出让期限为20.9年(含基建期1年,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可依法依规申请延续。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原设置采矿权,按照《湖北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鄂办文〔2018〕2号)有关要求,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原矿业权人遗留的固定资产净残值部分(包括地面房屋、构筑物、机械设备等)进行了价值评估,评估价值为4.43万元整。此部分价值不在挂牌出让的底价范围内须由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评估值合计4.43万元交纳至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由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处置。

(三)按照《湖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鄂财综规〔2024〕2号的规定,本次采矿权出让按照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即:在出让时按照竞争结果确定矿业权出让收益;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为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均摊征收年限不少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具体征收金额和方式请参阅《湖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及相关法规和后期签订的矿业权出让合同。

(四)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主动向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咨询,了解项目前期工作等情况,了解后期开发和生产过程中涉及土地、林地占用或征用、青苗补偿、搬迁补偿等事宜。

(五)竞买时须承诺(资质审查时一并提交):若竞得该采矿权,另行支付设置采矿权前期开展的综合论证方案、地质勘探设计、地质勘探、三合一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等采矿权设置成本费用共约378.01万元,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补偿,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开发。

(六)其他有关事宜详见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内容变更说明。

(七)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提出。意向竞买人提交资质审查材料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出让文件,资质审查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八)本次矿业权出让有关交易过程事宜请咨询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及矿业权本身有关事宜请咨询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办理。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出让人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咨询电话:0713-5281632(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13-8556260(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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